據(jù)能源智庫Ember 稱,中歐國家有可能部署高達180GW的農光互補項目。
在對中歐四國(捷克、匈牙利、波蘭和斯洛伐克)進行的一項研究中,Ember估計,在能為作物遮陰的農產品(如漿果)上方部署的農光互補光伏發(fā)電量可達39GW,通過在谷物之間放置垂直組件,可額外部署141GW的光伏發(fā)電量。
在這四個國家之間,部署180GW的農光互補項目可以將該地區(qū)的年度可再生電力產量幾乎提升三倍,從73TWh 增加到191TWh。
在中歐四個國家,潛在的農光互補裝機容量為180GW,其中39GW可安裝在對遮陰有益的作物(如漿果)上方。
將太陽能光伏與農業(yè)用地相結合用于食品生產,還可以為作物帶來好處,使水果和漿果的產量提高高達16%。
不太耐陰的作物,如小麥,仍能達到其通常產量的80%以上。盡管會有一些糧食損失,但考慮到這四個中歐國家占歐盟小麥產量的20%,農民仍能通過出售電力來抵消部分收入。由于農民的財務狀況惡化、氣候變化的影響以及化肥價格的波動,這些國家的糧食生產,包括小麥生產,正面臨風險。
農光互補可以使作物產量提高16%以上,具體取決于作物種類。
這些好處與意大利政府和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最近禁止在農業(yè)用地上安裝地面太陽能光伏項目形成鮮明對比。在意大利,該禁令旨在保護意大利的生產性農業(yè)用地,此舉可能使該國損失高達600 億歐元(665億美元)的私人投資和稅收。
立法是農光互補部署的關鍵
立法是歐洲發(fā)揮農光互補項目潛力和帶來益處的關鍵因素,但由于缺乏對農光互補項目的統(tǒng)一定義,因此需要立法來解決這一問題。
Ember報告稱,關于農光互補的立法需要確保在安裝任何農光互補項目后,農業(yè)用地仍能保持其原有特征,從而繼續(xù)符合共同農業(yè)政策下的農業(yè)補貼資格。
促進農光互補的部署需要高效的空間規(guī)劃,并簡化許可和并網(wǎng)程序。
該報告認為,農光互補立法應優(yōu)先考慮和鼓勵持續(xù)的食品生產,使農民能夠從農光互補中受益,既能讓食物受益,又能改善他們的財務狀況。
Ember中東歐區(qū)域負責人 Pawe? Czy?ak博士說:“與減少食品生產相反,農光互補實際上會增加某些作物的產量。農光互補結合了電力生產和食品生產的優(yōu)點,在保護寶貴的農業(yè)用地的同時,還能促進能源轉型,造福社會和經濟。捷克、匈牙利、波蘭和斯洛伐克等國政府可以抓住農光互補的機遇,同時提高食品和能源安全,并應對氣候和生活成本危機。”
此外,該報告強調,與僅用于食品或能源目的相比,食品和電力的聯(lián)合生產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。
農業(yè)和太陽能光伏的雙重用途可以大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。
盡管意大利禁止農光互補項目,但整個歐洲對這項技術的興趣仍然很高。本周早些時候,德國太陽能開發(fā)商SUNfarming宣布了一個753MW的農光互補項目,就足以證明這一點。德國開發(fā)商與能源服務公司SPIE合作,設計并安裝了該項目的變電站,該電站將橫跨德國東部的八個地區(qū),占地500公頃。
Ember的報告緊隨歐洲環(huán)境局(European Environmental Bureau,簡稱EEB)的另一份報告之后。該報告指出,通過采用諸如農光互補等技術,歐洲可以在“最小”程度上影響土地可用性,從而實現(xiàn)其凈零排放目標。